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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和平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和发改投审[2024]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和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你单位申请省级资金安排外,不足部分由你单位自筹解决。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1工程名称:2024年度和平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2.2项目编码:2406-441624-04-01-926528。
2.3建设地点:和平县辖区。
2.4工程建设内容:对上陵镇三乐村;浰源镇街镇水厂;古寨镇街镇水厂;阳明镇大坝镇合水镇水厂;彭寨镇街镇水厂进行维修养护,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供水管道土建工程、入户管道土建工程、供水管道铺设及配件、阀门井工程、水源点与水厂公示牌、警示牌及完善周边配套设施等相关附属配套工程建设。(具体施工内容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程总造价为 1546976.13元(最终金额以财政评审为准)。
2.6工期: 90 天(日历天)。
2.7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2.8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企业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是本企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表。
注:①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请于2024年 9 月 18 日至 2024 年 9 月 24 日(9:00~12:00,14:30~18: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前来参加报名,到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00元/份,售后不退。
4.2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网页打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注:①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核对,不代表其合格资格的确认。
5.1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投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的资信进行考察时,投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应予以配合并负责相关的考察费用,如投标人(或中标候选人)不按招标人要求配合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或中标)资格。
5.2本工程招投标的一切活动(包括报名、开标和定标会议等)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全程准时参加,并自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核查。如发现身份不符或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0 月 8 日9:30,地点为和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http://www.valeng.cn/index.html)等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或电邮形式至招标代理机构释疑。
招 标 人:和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62-5607100
地 址:和平县阳明镇阳明大道99号大楼三层
招标代理: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62-5566869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大浪社区27区华联城市全景E、F、G栋G栋301-1
2024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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