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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医共体总医院广告制作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和平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和平县医共体总医院广告制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SZSQJ-HY2021-1108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平县医共体总医院广告制作采购项目
三、项目采购预算:304588.39元(响应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四、本采购项目资金为和平县医共体总医院专项资金。
五、采购数量:1项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设备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谈判文件中的“具体品目数、详细技术参数、规格、配置”;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1)系统设备完全按相关消防规范要求设计、施工、安装:
3、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改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可在此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后的方案所需的设备及相关的器材的数量不得少于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后的整个系统性能及设备配置、质量不能低于采购文件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供应商报价时,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货物清单进行报价,不得私自删除货物清单内容或漏报。供应商深化设计方案出现的设备、器材、工程量增加的,供应商在报价时一并计入报价总价,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4、供应商可就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方案作出合理的建议。供应商所提出的方案建议,在经采购人确认接受后,方能实施。
5、本项目对材料及设备的要求,若用户需求书内设计说明与清单不相同时,均以设计说明为准。
6、用户需求书中所有列出的技术参数不是唯一指定,仅作参考,即只要相当于(或优于)该技术参数要求。
七、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记录名单: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谈判截止日在“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 或“共 0 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3)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八、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0日期间(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3个工作日)到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南边、文昌路东面万隆都市100-4栋-809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①以上报名证明材料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谈判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谈判资格最终以谈判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②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
九、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09时30分
十、提交谈判文件地点: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南边、文昌路东面万隆都市100-4栋-809。
十一、谈判时间:2021年11月15日09时30分
十二、谈判地点: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南边、文昌路东面万隆都市100-4栋-809。
十三、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0日止。
十四、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http://www.valeng.cn/)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十五、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和平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90277839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0762-5566869、18666653633
Email:592223509@qq.com
地 址: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南边、文昌路东面万隆都市100-4栋-809
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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